“我们希望判他死刑,一命抵一命。”四川安岳男子杀妻分尸后淡定报警妻子失踪,最后被判死缓。男子:谁让他不守妇道,天天在外面耍。 事发四川安岳,被告人屈某和方某结婚多年,并育有两个孩子,起初夫妻俩感情很好,可自从屈某外出务工后,夫妻两地分居,矛盾逐渐加深。 据屈某供述,方某自从2019年起就经常在外面耍到很晚才回家,从孩子口中得知方某经常会带一名男子回家或者去公园耍,而且方某在屈某得知后仍然没有任何收敛,有时甚至几夜不归宿。 案发前一个星期,屈某看见方某的医院检查单,发现方某怀孕,但他知道孩子并不是他的,因为他与方某已经一年多没有夫妻生活了。 2020年7月18日深夜,方某回家后与屈某发生激烈争吵,想到多年来方某的种种作为,屈某越想越气,逐渐起了杀心。 他趁方某熟睡之机,用菜刀将其杀害,并且在卫生间进行分尸,随后又将尸块装进各种容器中,于次日分两次用电瓶车将其运至老家屋内藏匿,并于当天下午将其掩埋。 一审法院以屈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其死刑,缓刑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限制减刑。 自古奸情出人命,方某的所作所为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。但我们不禁疑问,如果方某与屈某确实没有感情存在了,为啥不离婚?毕竟早离早解脱。在婚内出轨,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,方某又将屈某置于何地?毕竟这涉及到一个男人的尊严问题,无论如何,方某在本案中,都存在一定的过错。 当然,即使方某有错,也罪不至死。屈某杀人,无论如何,都是错误的做法。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是毫无疑问的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犯故意杀人罪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就本案而言,屈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且杀人后分尸,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按理应当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 但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,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杀人行为,被害人方某存在一定的过错,屈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因此在量刑上可以予以从轻处罚。 此外,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判决中的“限制减刑”,限制减刑是指对犯严重危及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减刑予以限制。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,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,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;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的,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0年。屈某同样要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! 其实,这种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,两人因缘分而在一起,缘分已尽,那便离开,互不叨扰。也就是说,夫妻之间,能过就过,不能过就离,屈某是有主动权的,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离婚,而且如果诉讼,其胜诉的几率极大并且还能够多分财产,但他却选择了最极端的杀人分尸,本来有理也变成了无理。 想想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,母亲被杀,父亲深陷牢狱,谁来抚养?屈某的做法不仅极端,而且极其不负责任,冲动一时,伤害的却是两个家庭,真是可悲可叹。 屈某在一审判决后,方某家人曾向检察院抗诉,认为屈某应判死刑,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“重罪轻判”。 随后,方某的家人提起了民事诉讼,要求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失费等索赔约83万元,9月13日上午,屈某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庭审,他表示自己出来后才能赔钱,但其父母及代理律师却表示不赔。 总而言之,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,即使没有感情了,也要通过合法的方式予以确认。切勿以身试法,为了一个根本不值得人,葬送自己美好的人生! 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。 关注我,以案说法,了解更多法律知识。 IPCloak屏蔽系统 https://www.cloaktop.cn/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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